关于征求对《中国管理会计职业能力框架(修订稿)》修改意见的通知
中总协[2020]8号
各地方协会、分会、南京代表处,各会员及会员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有关规定,中国总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总协)制定了《中国管理会计职业能力框架》团体标准,编号为T/CACFO004。并于2019年3月25日提交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中国管理会计职业能力框架》团体标准实施近1年来,得到广大会员和会员单位的好评,管理会计职业能力框架的研究和发布是完善我国管理会计人才评价体系和建立管理会计教育培训体系的基础,在推动管理会计人才培养、衡量会计人才的标准方面起到积极作用。管理会计能力级别分为初级、中级、高级、特级4个等级。管理会计初级、中级、高级能力采取符合相应的资质条件并参加能力测试合格的方式加以确定;特级采取评审方式确定。只做了总体性描述,没有列出具体职业能力要求。通过近一年的实施情况,根据在调查研究中了解到的情况和部分专家学者的意见,作为一个系统的管理会计职业能力框架团体标准,没有特级具体职业能力要求描述是不完整的,在特级具体评审中也不好掌握,应当加以充实和完善。经中总协2020年第一次理事会审议通过,按照国家标准委有关社团标准程序规定发布的《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程序》(2019修订版)(中总协【2019】43号)等文件的要求,开展立项、调研、召开专家座谈会等活动,启动向国家标准委员会申请《中国管理会计职业能力框架》团体标准修订程序。
为进一步完善《中国管理会计职业能力框架》使之切实发挥作用,请各地方协会、分会组织专家、学者和实际工作者对《中国管理会计职业能力框架(修订稿)》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0年7月30日前将书面意见及电子版反馈至中总协科研部。
讨论修改的主要方面:
1、《中国管理会计职业能力框架(修订稿)》中初、中、高
、特四级管理会计人员对相关能力的描述是否准确,尤其是特级管理会计人员描述;各级之间衔接是否符合实际;是否有遗漏等等。
2、其他相关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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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中国管理会计职业能力框架表(修订稿)》。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