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重新制作《管理会计师专业能力证书》相关要求的通知
中总秘[2018]22号
项目管理办公室、各项目授权机构、各《管理会计师专业能力证书》持证人员:
为确保《管理会计师专业能力证书》的有效性、严谨性,中国总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总协)对上述证书出现错误或遗失需要重新制作证书执行如下规定:
项目管理办公室和各授权机构应做好用于制作证书的学员照片、个人信息资料的核对工作。因授权机构、学员资料报送错误造成《管理会计师专业能力证书》制作错误进而需要重新制作证书的,需缴纳相应的重新制作证书费用;因个人原因导致证书遗失而需要重新制作证书的,需缴纳相应的重新制作证书费用;因中总协原因造成证书制作错误的,免费重新制作证书。
现将有关申请重新制作证书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重新制作证书需提交的资料
1、《重新制作管理会计师专业能力证书申请表》;
2、制作错误的证书(证书丢失需提交个人申请说明);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初级:二寸白底照片一张,33mm*48mm大小(宽*高);
中级:二寸蓝底照片一张,33mm*48mm大小(宽*高);
5、制证费100元。
二、资料邮寄方式
申请重新制作证书的资料及缴费凭证底单(如需缴费)请用顺丰(不支持到付)寄至中总协资格认证部。请勿在邮寄资料中夹带现金。
三、缴费方式
申请重新制作证书的费用请汇至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中国总会计师协会
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西三环支行
账号:86 208 293 721 0001
四、新制作的证书反馈时间
申请重新制作证书的机构或学员按照要求提交资料后,新的《管理会计师专业能力证书》将在一个月内寄出。
五、联系方式
管理会计师(中级)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10-88191843;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甲28号新知大厦18层1833室,中总协资格认证部,邮政编码:100142。
管理会计师(初级)联系人:潘老师;电话:010-88191884;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甲28号新知大厦18层1833室,中总协资格认证部,邮政编码:100142。
附件:《重新制作管理会计师专业能力证书申请表》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秘书处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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