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盐城分行“三加强”推进个金业务风险管理
来源:中新网江苏 作者:徐东升
为进一步落实好监管部门和上级行有关加强理财产品的全过程管理有关要求,近日,工行盐城分行通过加强风险产品“双录”管理、加强营业网点和办公场所管理、加强客户经理管理等三个重要风险点的管理,推进全行个金业务健康发展。
加强风险产品“双录”管理。该行通过业务培训、下发文件等方式向全行传导,实行“双录”制度目的是要规范理财和代销业务,规范销售行为,充分披露产品信息和揭示风险,做到“买者自负”,切实打破“刚性兑付”。要求各行风险产品销售坚持“先录后买”及“每笔必录”。个金、科技等部门相互配合,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确保双录设备功能和营销话术落实到位。要求各网点在进行风险产品营销时,不得故意规避“双录”而诱导客户在自助渠道购买产品,发生此类投诉或纠纷的,按照《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网点主任每月要抽查本网点录音录像资料,支行每季度要抽查辖内网点产品销售录音录像工作开展情况。同时,市行专门出台了办法,对未严格执行“双录”制度的纳入员工违规积分处理,并视情节扣罚绩效。
加强营业网点和办公场所管理。该行要求各支行、网点严格落实“销售专区”管理要求,理财室要悬挂《个人客户经理营销行为禁止性规定》,统一制作了风险警示卡和服务告示书在网点显著位置摆放。要求各理财室要加装门锁,人离落锁,防止无关人员擅自进入并冒充该行员工向客户推荐产品,严禁合作机构人员在营业网点驻点销售或开展业务活动,防止出现外部人员冒充该行员工或利用办公、营业场所开展会面洽谈、办理业务、签署协议、营销宣传等活动。要求网点负责人每日检查,严禁在办公及营业场所存放任何非该行代理销售产品的合同、协议及宣传材料,严禁擅自制作和分发未经总行统一管理和授权的宣传销售文本。
加强客户经理管理。该行明确网点负责人为个人理财经理业务管理和风险防控的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个人客户经理营销行为禁止性规定》。各支行、网点将个人客户经理合规检查纳入日常检查范围,要每季度开展检查,半年要覆盖全部个人客户经理。认真开展员工异常行为排查,发现违规线索的,要对其经手业务进行延伸排查,对其管户客户大额异常交易100%覆盖,确保每笔业务的真实性、合规性及客户本人意愿的真实性。加强客户经理日常行为管理,要求个人理财经理要每日参加网点的晨夕会,向网点负责人汇报当日工作情况。严格实行客户经理考勤制度,外出营销的必须提前报备,个人理财经理要按照工作日志制度将每日工作情况录入个人客户营销系统,由网点主任进行查阅和批复,并对客户经理营销情况进行检查、跟踪。(徐东升)